最新消息

回列表

113學年度臺南市私立東東幼兒園家長每月繳費數額試算表

2024/08/01

113學年度臺南市私立東東幼兒園家長每月繳費數額試算表

1.

家長每月繳交定額費用,與幼兒園收費間的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,家長不用提出申請。


(1)

第1胎子女:每月不超過 3,000 元。


(2)

第2胎子女:每月不超過 2,000 元。


(3)

第3胎(含)以上子女:每月不超過 1,000 元。


(4)

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:免繳費用。

2.

全學年收費總額,以地方政府規定或公告的收費項目為計算基準,包括學費、雜費、代辦費(活動費、材料費、午餐費、點心費)等項目。

3.

家長每月繳費數額請參閱下表:

幼兒年齡

屬性

收費分攤方式

家長每月繳費(元)

政府協助支付

5歲

第1胎

2,500

幼兒園收費數額與家長繳交費用之間的差額,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

第2胎

1,500

第3胎(含)以上

500

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

0

4歲

第1胎

2,500

幼兒園收費數額與家長繳交費用之間的差額,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

第2胎

1,500

第3胎(含)以上

500

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

0

3歲

第1胎

2,500

幼兒園收費數額與家長繳交費用之間的差額,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

第2胎

1,500

第3胎(含)以上

500

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

0

2歲

第1胎

3,000

幼兒園收費數額與家長繳交費用之間的差額,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

第2胎

2,000

第3胎(含)以上

1,000

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

0